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1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启技术”)于2022年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该事项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66,900,415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894,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56,236,690.0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37,763,309.96 元。该等募集资金
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7]8 号)。
根据光启技术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 576,000 545,400
“产业化项目”)
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 144,000 144,000
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720,000 689,400
2018 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所属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所属孙公司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同时将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进行部分调减,调减资金转投新建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运营中心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变更后的投资计划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产业化项目 505,008.42 499,617.80
2 研发中心项目 144,000.00 144,000.00
3 运营中心项目 40,950.00 40,950.00
4 信息化项目 10,459.13 10,459.13
合计 700,417.55 695,026.93
2019 年,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变更的相
关议案,公司终止了产业化项目,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投资新设募投项目,部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剩余未做变更部分,公司会尽快找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程序后使用,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存于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顺德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 148,593.00 148,593.00
“709 基地”)
2 沈阳光启尖端装备产业园(以 36,440.00 36,440.00
下简称“沈阳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144,000.00 144,000.00
4 运营中心项目 40,950.00 40,950.00
5 信息化项目 10,459.13 10,459.13
6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480,442.13 480,442.13
注:终止产业化项目后未做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216,309.66 万元,将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进行存储和管理。
2019 年 10 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信息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持续督导机构、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顺德产业基地项目 148,593.00 60,024.15
2 沈阳光启尖端装备产业园 36,440.00 620.21
3 研发中心项目 144,000.00 3,885.61
4 运营中心项目 40,950.00 653.63
5 产业化项目(已于 2019 年 5 - 5,306.75
月终止)
6 信息化项目 10,459.13 688.76
7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480,442.13 171,179.11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已将人民币 5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预计部分募
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随着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显著增加。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股东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70%计算,一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人民币 1,850万元,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因此,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
五、公司说明与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前,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