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1-078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拟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年度审计机构。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46 号上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格式的要求,对“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中“(二)项目信息”的“审计收费”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鉴证报告费用)不超过 220 万元人民币,较上期变动情况不超过 20%,具体金额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除对上述内容补充外,其他内容不变,补充的公告全文附后。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
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405.91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2 次;5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次、纪律处
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綦东钰,2010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薪羽,2019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
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鉴证报告费用)不超过 220 万元人民币,较上期变动情况不超过 20%,具体金额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在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总经理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8 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