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0-123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东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东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鹏欣”)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减持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且在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持有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达孜鹏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达孜鹏欣持有本公司股份120,915,01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6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64,637,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5、拟减持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且在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持有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说明:如遇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8、过去十二个月,达孜鹏欣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18,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39,196,8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达孜鹏欣遵守法定限售承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本公司股票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达孜鹏欣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达孜鹏欣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达孜鹏欣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达孜鹏欣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达孜鹏欣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备查文件
1、《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