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光启技术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96,690.0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13 元,共计募集资金 689,400.00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4,4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
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
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23.6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3,776.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9,441.92 万元,其中 100,0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2019 年度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131.8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4,776.4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387.41 万元。
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2,387.2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2018 年 12 月 14 日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 2017 年 7 月 11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
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 2018 年 3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8 年 4月 16日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光启超材料变更为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超材料”)。本公司连同保定超材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于 2018年 12 月 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佛山顺德光启尖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光启”)、沈阳光启航空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沈阳光启航空装备”)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将“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启超材料。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本公司连同光启超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与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光启超材料、沈阳航空及佛山顺德共有10 个募集资
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公司 存放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 8110301012900156209 1,687,079,822.82
旗舰支行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 8110301012700302243 -
旗舰支行
本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 8110301013000450391 -
旗舰支行
本公司 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165080286 4,797,380.40
光启超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 8110301012400182392 1,078,219,427.63
旗舰支行
光启超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 8110301012600182393 234,671,131.46
旗舰支行
光启超材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 44250100000200001759 8,697,734.49
支行
光启超材料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 8110301012300487247 105,112,861.31
旗舰支行
沈阳航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 8110301013200450392 -
旗舰支行
佛山顺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 8110301013900450384 220,270,546.83
旗舰支行
合计 3,338,848,904.9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共计发生
2,840,000.00 万元,已赎回至募集资金账户 2,631,500.00 万元,剩余208,500.00 万元未到期。
此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
保定光启超材料“产业化”项目终止后专户销户,对应利息23,549.16元存放于公司基本
户中。公司已于 2020 年 2 月 27日将上述金额转回公司专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
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将上述资金50,000.00 万元自募集资
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3.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19 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进行现金管理业务 473,500.00 万元,已赎回至募集
资金账户 265,000.0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金额为
208,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购买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
赎回
光启超材料 盛京银行北京官园支行 定期存款 32,000.00 定期存款 2019-2-12 2019-8-12 是
光启超材料 盛京银行北京官园支行 定期存款 13,000.00 定期存款 2019-2-12 2019-8-12 是
光启超材料 重庆三峡银行渝中支行 7 天单位通知存款 20,000.00 通知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