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18-09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姜照柏及姜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本公司股份178,821,8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30%)的股东达孜县鹏欣环球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鹏欣”)、持本公司股份67,833,23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15% )的股东姜照柏、持本公司股份23,032,3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7%)的股东姜雷,三者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9,687,4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52%)。姜照柏拟减持不超过67,833,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姜雷拟减持不超过23,032,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姜照柏、姜雷合计拟减持不超过90,865,6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姜照柏和姜雷出具的《姜照柏、姜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姜照柏、姜雷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姜照柏持有公司股份67,833,2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5%);姜雷持有公司股份23,032,3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此外,达孜鹏欣持有公司股份178,821,8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30%)。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9,687,4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5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产管理。
2、股份来源:姜照柏、姜雷先生2015年通过协议转让获得公司股份66,004,526股;2018年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姜照柏、姜雷在公司2017年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53,450,358,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获得转增股份37,415,251股。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姜照柏拟减持不超过67,833,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
姜雷拟减持不超过23,032,3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
姜照柏、姜雷合计拟减持不超过90,865,60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2%。
5、拟减持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的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说明:如遇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8、过去十二个月,姜照柏共减持6,301,2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姜雷共减持6,25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21日披露的《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编号:2018-080)。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达孜鹏欣、姜照柏和姜雷在本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中分别出具以下承诺:
1、达孜鹏欣股份限售承诺: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达孜鹏欣、姜照柏和姜雷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龙生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无减持龙生股份股票的计划。
达孜鹏欣、姜照柏和姜雷均严格遵守了在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所作出
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姜照柏和姜雷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姜照柏和姜雷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姜照柏和姜雷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姜照柏和姜雷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备查文件
1、《姜照柏、姜雷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