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龙生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3月 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4 年3月21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
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限制性股票,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已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 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股票。
3、激励对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共计72
名,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具体名单及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吴土生 董事、副总经理 9.63 4.70% 0.08%
李党生 副总经理 9.28 4.53% 0.08%
贾坤 副总经理、董秘 5.25 2.56% 0.0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 180.58 88.20% 1.56%
术)人员(72人)
合计(75人) 204.74 100% 1.76%
4、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起计算48个月。在授予日后的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
在授予日的12个月后的36个月为解锁期。
(1)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日起满12个
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锁,实际可解锁数量应
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限制性股票解锁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次解锁 30%
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30%
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次解锁 40%
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
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
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
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5、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对于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每一次申
请标的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
解锁期 财务业绩指标
以2013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 低于1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13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低于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以2013年净利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 低于5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解锁日上一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
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同时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
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6、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5.71 元/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3 年 12 月 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