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24-031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9,968,404
股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6,790,431 股及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到期
未解锁的 5,622,000 股后的 1,897,555,9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60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1,897,555,973 股×0.46 元/股=872,875,747.58 元。
2、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3、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即 872,875,747.58 元÷1,939,968,404 股×10 股= 4.499432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499432 元/股。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世界”或“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6,790,431 股及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到期未解锁的 5,622,00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方案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发生股权激励期权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及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到期未解锁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9,968,404 股剔
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36,790,431 股及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到期未解
锁的 5,622,000 股后的 1,897,555,9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6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1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8 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617 池宇峰
3 08*****388 石河子快乐永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 08*****913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1,897,555,973 股×0.46 元/股=872,875,747.58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及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到期未解锁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即 872,875,747.58 元÷1,939,968,404 股×10 股= 4.499432
元(结果取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499432 元/股。
4、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行权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将在股权登记日前暂停自主行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申请对股
票期权激励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尚在认购过程中,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申请对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 1 号院 4 号楼完美世界 A 座 20 层
咨询部门:证券事业与企业沟通部
咨询电话:010-57806688
传真电话:010-57805506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