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21-002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贤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通过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2.1《提名管颖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2《提名张丹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管颖、张丹2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管颖简历:管颖,中国国籍,1980 年出生,清华大学会计专业学士、会计学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颖于 2002 年至 2014 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4 年至 2017 年任北京完美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总监;2018 年 1 月至今任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监。
管颖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披露日,管颖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管颖由公司控股股东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除此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管颖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丹简历:张丹,中国国籍,1982 年出生,北京林业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丹于 2004 年至 2005 年就职于北京智慧之源教育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2005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北京洪恩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06 年至 2013 年就职于完美世界(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2013 年 1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完美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张丹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截至披露日,张丹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张丹由公司监事会提名,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丹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