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20-056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世界”或“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本年度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并以资本公积向上述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若股份总数因股权激励期权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分配及转增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293,278,640 股,
剔除已回购股份 571,200 股后的 1,292,707,44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2.40 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 310,249,785.60 元;以资本公
积向上述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646,353,720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将增加至 1,939,632,360 股。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
致。本公司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形。
二、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1,292,707,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1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向上述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前,公司总股本为 1,293,278,64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939,632,36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权益分派所转增股份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
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
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8 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617 池宇峰
3 08*****375 德清骏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388 石河子快乐永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7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7 月 2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转增股本(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877,525 7.72 49,938,763 149,816,288 7.72
高管锁定股 99,877,525 7.72 49,938,763 149,816,288 7.7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93,401,115 92.28 596,414,957 1,789,816,072 92.28
三、总股本 1,293,278,640 100 646,353,720 1,939,632,360 100
注:若股份调整实施过程中出现尾数差异,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八、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
例,即 1,292,707,440 股×0.24 元/股=310,249,785.60 元。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310,249,785.60
元÷1,293,278,640 股= 0.239894 元/股。
公司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数=实际参与转增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292,707,440 股×0.5=646,353,720 股。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变动比例=本次实际转增股份总数÷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即 646,353,720 股÷1,293,278,640股=0.499779。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股本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39894)÷(1+0.499779)。
九、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申请对股票期权激励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十、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939,632,360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每
股收益为 0.77 元
十一、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86 号完美世界大厦 18 层
咨询部门:证券事业与企业沟通部
咨询电话:010-57806688
传真电话:010-57801368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