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19-025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世界”或“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5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本年度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公司本次分配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14,823,097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0,951,014股后的1,293,872,08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共计232,896,974.94元。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本公司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形。
二、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1,293,872,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8 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617 池宇峰
3 08*****375 石河子市骏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388 石河子快乐永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31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293,872,083股×0.18元/股=232,896,974.94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232,896,974.94元÷1,314,823,097股=0.1771318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771318元/股。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86号完美世界大厦18层
咨询部门:证券事业与企业沟通部
咨询电话:010-57806688
传真电话:010-57801368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安排的
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