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4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 1.6mm 超薄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合同销
售量合计 3.375 亿平米,预估合同总金额约 74.25 亿元人民币(含税)(注:该
合同总金额是按照卓创资讯 2022 年 6 月公布的信息,参照 2mm 光伏玻璃前板和
背板的均价 22 元/平方米(含税)进行预估测算),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 363.73%,本测算 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最终销售金额以实际交付数量及订单价格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履行期为 2022 年至 2025 年,协议的
签订有利于公司 1.6mm 超薄光伏玻璃的市场推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将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风险提示:
1、本协议销售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双方经营策 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 行。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6 月 26 日,公司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
“甲方”)签署了关于 1.6mm 超薄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于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天合光能销售 1.6mm 超薄光伏玻璃,
预估销售量合计 3.375 亿平米,预估合同总金额约 74.25 亿元人民币(含税)(注:
该合同总金额是按照卓创资讯 2022 年 6 月公布的信息,参照 2mm 光伏玻璃前板
和背板的均价 22 元/平方米(含税)进行预估测算),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约 363.73%。具体销售数量和价格以签订的销售订单为准。
公司于2022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天合光能签署关于销售 3.375亿平米 1.6mm 超薄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时,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206802.637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纪凡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 2 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制造、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装置安装;多晶铸锭、单晶硅棒、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组件的制造;太阳能、光能技术开发;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多晶硅、机械设备、太阳能光伏电站设备及系统集成装置、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太阳能电站的建设和经营(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开展经营);从事上述业务的相关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储能及光伏应用系统的技术研发、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光伏产品的检测服务(凭实验室认可证书所列检测服务项目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353,988.1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1,711,193.35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4,448,039.01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0,423.17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方与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框架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实现未来的新组件(使用 1.6mm
玻璃的组件)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二)合作内容
甲方承诺在有组件订单需求且乙方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技术要求,并完成了相关质量、技术、保密协议的签署后,按照协议约定采购 1.6mm 超薄玻璃产品,并承诺在同等市场条件下,甲乙双方彼此享受采购销售优先权。针对 1.6mm 玻璃
未来三年的采购和供应规划,即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3.375 亿平方米。
(三)履行期限
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薄玻璃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同时,有利于公司 1.6mm 超薄光伏玻璃的市场推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薄玻璃领域的市场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签约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销售价格由各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交易双方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