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0-04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7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0-011),公司控股股东常州亚玛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 科技”)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 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8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收到亚玛顿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亚玛顿科技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5.96 万股,已达其预披露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数量的一半。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202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亚玛顿科技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
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56.0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98%。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亚玛顿科技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股份
股东名册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本比例(%) 来源
2020 年 3 月 19 日
常州亚玛顿 大宗交易 28.93 160 1% 首次公
-2020 年 3 月 20日
科技集团有 开发行
2020 年 5 月 18 日
限公司 集合竞价 39.21 145.96 0.91% 前股份
-2020 年 5 月 20日
大宗交易 2020 年 5 月 29 日 34.2 142 0.89%
2020 年 5 月 21 日
集合竞价 38.75 14.02 0.09%
-2020 年 5 月 29日
合计 —— —— 461.98 2.8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常州亚玛顿
无限售条件
科技集团有 72,000,000 45% 67,380,200 42.11%
股份
限公司
二、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说明
亚玛顿科技当初减持股份的初衷是为了筹集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年产一亿平方米特种光电玻璃二期项目—新建两座特种光电玻璃项目”的建设资金,从而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原片供应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随着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引进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两家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以及银行项目贷款资金到位,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年产一亿平方米特种光电玻璃二期项目—新建两座特种光电玻璃项目”的建设资金已经基本筹集完成。目前,二期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中,力争于明年上半年实现投产。因此,基于二期项目建设资金已经基本筹集完成以及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持续坚定看好公司发展前景,亚玛顿科技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
三、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亚玛顿科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
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4、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亚玛顿科技后续的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亚玛顿科技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