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3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修正前后的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 修正后与上
项目 上年同期 年同期的增
修正前 修正后 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730,366,076.55 1,612,431,323.24 1,395,868,172.57 15.51%
营业利润 -5,911.36 -19,800,691.14 8,292,325.34 -338.78%
利润总额 10,732,830.84 -19,068,720.29 17,701,440.10 -207.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53,983.34 -22,991,580.68 19,195,465.23 -219.7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1 -0.14 0.12 -2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3% -1.06% 0.88% -1.94%
本报告期末 修正后与本报
项目 本报告期初 告期初的增
修正前 修正后 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4,671,863,049.89 4,738,106,338.13 4,295,579,301.08 10.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172,709,379.19 2,131,713,809.92 2,179,425,340.20 -2.19%
股本 160,000,000 160,000,000 160,00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3.58 13.32 13.62 -2.21%
(元)
注:1、上述数据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上述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3、报告期内,公司受让常州安迪新材料100%股权,安迪新材料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该项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根据《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对前期的比较报表进行了调整。
二、业绩快报修正情况说明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18))。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现对公司2017年业绩快报进行修正,业绩修正具体情况详见上表。
2、业绩快报修正的主要原因
(1)公司于2017年12月与天津富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控子公司)签订的《关于【清水河70MWp光伏发电项目】之项目转让及承债清偿协议》,该项股权已于2017年12月底完成交割。公司对外发布的《2017年度业绩快报》的财务数据确认了该项股权转让损益。
但是,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时判断:由于《关于【清水河70MWp光伏发电项目】之项目转让及承债清偿协议》中涉及清水河70MWp光伏发电项目与兴义二期项目共用送出线路资源及升压站资产,鉴于保证普安项目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公司对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事项与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的谈判。在普安县中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尚未完成时不应确认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收益。公司2017年度上述股权转让损益未达到确认条件。对南京益典弘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作为“持有代售资产”处理。因此,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减少5,217.3万元,影响净利润-5,217.3万元。
公司目前正与北控及其下属公司接洽普安电站项目转让事宜,预计上半年度能够完成交割,届时上述股权转让损益将与普安项目股权转让损益同时确认,对公司2018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业绩快报时计提的应收账款特别坏账期后收回,因此年报审计时冲回预计的特别坏账1,186.6万元。
三、董事会的致歉声明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就本次 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事宜向广大投资者致以
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并在日后工作中加强完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前的沟通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同时,持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会计核算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