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皓宸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5
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 点 45 分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5 号院世纪财富中心东亚银行大厦 18
层 1810 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陆璐女士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00,33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848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36%。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00,30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3.845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0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3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01,0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5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皓宸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9%;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442%;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5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9%;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442%;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5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9%;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442%;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5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9%;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442%;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5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47%;反对
23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558%;反对 23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4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德伦医疗 2022 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8%;反对
2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711%;反对 21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9%;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442%;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5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完善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8%;反对
2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711%;反对 21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02 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8%;反对
2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711%;反对 21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03 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8%;反对
2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711%;反对 21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04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9%;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442%;反对 22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55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05 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8%;反对
2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6711%;反对 214,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32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06 审议通过《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116,300 股,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