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2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18%—12%,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170.94万元至4,331.04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比上年同期增长:16%- 24%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867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4,485.72万元–4,795.08万元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鉴于公司参股抚顺银行事项在公司积极推进中已经取得进展,2014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文件银监复【2014】655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抚顺银行股权变更事宜的批复》:“同意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罕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抚顺银行12,700万股股份及大连新泰投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抚顺银行10,000万股股份。受让完成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抚顺银行22,7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28%。”,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股权交割事宜,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公司拟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使得公司预计的本期业绩较《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的本期业绩有所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关于2014年年度业绩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