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620 深市 瑞和股份


首页 公告 瑞和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瑞和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9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4、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至 2018年5月18日(星

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5

月18日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 15:00至 2018年5月18

日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

室;

    6、会议召开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主持人:董事陈如刚先生;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151,559,5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80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151,411,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7686%。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3人,代表股份148,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0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8,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

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

股份148,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409%。(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32,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3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32,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3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32,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3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32,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3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32,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34%;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32,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34%;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32,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34%;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32,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34%;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22,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1854%;反对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8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22,7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7%;反对36,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1854%;反对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81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32,9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4%;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634%;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