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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格拉斯: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3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艾格拉斯  公告编号:2019-043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5.99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19年4月10日,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18年8月17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先后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2018-099、2018-100、2018-108、2019-112、2018-123、2019-001、2019-007、2019-010、2019-013、2019-029、2019-037)。

  截至2019年6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498,900股,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3.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3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30,011,327.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与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498,900股,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        比例(%)        股份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8,173,115          24.29    456,672,015          24.75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96,723,116          75.71    1,388,224,216          75.25

    总股本        1,844,896,231        100.00    1,844,896,231          100.00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回购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吕仁高、吕成杰、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巨龙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3日、2018年12
月5日、2019年3月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8年9月20日至2019年6月11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8,202,3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回购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符合公司既定方案,自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实施以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

  2、公司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在股份过户之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如存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情况,导致该员工持股计划未能实施的,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全部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