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份: 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
其他公司合并; 的其他公司合并;
第二十三条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
职工;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
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项、第(六)项公司收购本公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
第二十五条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上董事出席的的董事会会议决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议。
公司依照 第二 十三条第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职工。 (三)、(五)、(六)项情形的,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
让或注销。
公司因上述第(三)、(五)、
(六)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