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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长青集团: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2021-023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
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2021 年 3 月 29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 350,381,888.04 元,母公司 2020 年实现净利润 374,830,941.59
元,按 2020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37,483,094.16 元,加上年
末未分配利润 268,448,564.53 元,减去 2020 年度已分配利润 148,376,628.8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57,419,783.16 元。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公司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当前总股本 741,895,4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48,379,090.40 元。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若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公司净利润的 42.35%,且达到母
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 32.44%。以上现金分红方案是在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基础上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
保护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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