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主要供热对象为纸制品加工区的企业,企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本项目收入。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纸制品加工区供热及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供热收益及上网电价。
3、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020 年 10 月 19 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1)2015 年 2 月 15 日,原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人民政府(即现保定市满城区
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或“甲方”。2015 年 4 月 28 日,国务院同意撤销
满城县,设立满城区。)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签署《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原合同”;公
告编号:2015-032)。
原合同约定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概算投资总额 7.3 亿元人民币(以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建设规模为 4 台
260t/h 锅炉+75t/h 生物质锅炉配 3 台 30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
备,并预留远期 1 炉 1 机的用地及设备配置接口(实际以最终报送政府批复为准)。
(2)原合同的投资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5 年 11 月 27 日,本项目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文号:
冀发改能源〔2015〕1344 号;公告编号:2015-178)。最终核准项目情况:项目动
态总投资约 9.21 亿元人民币,建设 4 台 3.5 万千瓦背压式供热机组,配 5 台
260 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 用 1 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约 667 吨
/小时供汽能力。
(4)2018 年,本项目一期 3 炉(2 用 1 备)2 机由公司独资设立的广东长青(集
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投资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告编号:2018-062 和 2018-091)。
2、对外投资项目二期协议签署情况
为将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打造为华北生活用纸产业示范基地,进一步促进园区纸制品加工产业的发展壮大,并满足园区企业用户不断增长的生产用汽需求,保障满城项目持续、安全、稳定对外供汽,乙方拟启动项目二期 1 炉 1 机的投资建设。
(1)2020 年 10 月 16 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签订《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2)本项目二期投资建设 1 台 260t/h 锅炉配 1 台 30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
相关辅助设备,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2.5 亿元,最终的投资规模及投资总额以有关部门实际批复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目二期的投资属新增投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满城位于河北省中部,太行山东麓, 2015 年 5 月,实施了撤县建区工作,开
启了经济社会发展新征程。现辖 5 镇 6 乡、183 个行政村、6 个社区居委会,到 2019
年底人口达 40.99 万。京广铁路、107 国道和京昆、保沧、保阜、荣乌 4 条高速过
境,距京津 150 公里、石家庄 120 公里、雄安新区 50 公里。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
先进县、中华诗词之乡、中国草莓之乡、华北生活用纸产业基地等荣誉称号,被誉
为 “ 金 缕 玉 衣 的 故 乡 ” 。( 摘 自 保 定 市 满 城 区 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http:www.mancheng.gov.cn)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按本协议约定,项目公司承接原合同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保定市满城区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蓐意
注册资本:陆仟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01 月 29 日
经营范围:经营电力、热力、供冷及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粉煤灰销售与综合利用;对电力生产、热力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
2、建设规模: 1 台 260t/h 锅炉配 1 台 30MW 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
设备,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2.5 亿元,最终的投资规模及投资总额以有关部门
实际批复为准。
3、建设计划:乙方在项目开工所需的有关手续获准后的 12 个月内完成项目二
期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二期建成投产后,本项目将达到 4 炉(3 用 1 备)3 机的建
设规模。
4、甲方支持乙方继续履行原合同二期项目,协助乙方依法取得相关合规性文件。
5、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
6、甲方依法对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内不合规的分散锅炉进行关停或取缔。
7、甲方协助乙方取得本项目配套运煤专线及物流园规划,双方另行协商签订本项目配套运煤专线及物流园的投资协议书。
8、项目公司承接原合同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
9、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之外,原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0、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环保热能项目的销售额及盈利能力。
2、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3、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 2020 年的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其他
本项目有关事项以正式的批复文件为准,公司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及时披露。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投资建设协议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