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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3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21日-2019年3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2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5,042,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6841%。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5,03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83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3.《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5.《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2019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7.《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8.《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9.《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