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2年8月23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荣成市政府”)签署了《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
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框架协议”),就公司在荣成市投资
建设生活垃圾发电、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生物质综合利用及城市集中供热等
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项目达成框架协议。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规模:
公司通过调研、分析论证,拟分步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污泥处理、餐
厨垃圾处理、生物质综合利用及城市集中供热等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项目;总投
资额约9.5-12.5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额以正式投资合同为准)。
(二)、合作内容:
公司通过调研、分析论证,在荣成市分步投资、建设以下内容:
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在荣成市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基础上建设
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分两期建设,总投资额约3.4亿元人民币。年处理生活垃圾
31万吨以上,首期年处理生活垃圾18万吨以上。
2、 污泥干化处理项目: 首期可建设日处理规模100吨污泥干化处理项目
(日后可根据污泥量增加,扩大处理规模),首期项目投资额约4000万元人民币。
3、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在对当地的餐厨垃圾进行调研、论证后,确定建设
规模。拟采用沼气化技术,首期建设日处理规模5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投资额
约为1000万元人民币。
4、 生物质发电项目。在论证荣成市及附近地区的秸秆及林业废弃物资源充
足的情况下,投资建设1×30MW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项目投资额约为3亿元人民
币。
5、 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若生物质资源量未能满足建设生物质电厂需要或
除建设发电项目还有多余资源,则可建设年生产规模为10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化项
目,总投资约为6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分两期建设,首期建设规模为年生产能力5
万吨。
6、 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项目。考虑三台350T生活垃圾焚烧锅炉供汽能力,1
ⅹ30MW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供热能力及其他热源等,可解决大部分甚至基本满足城
区和开发区用热需求。整个特许经营期(不含本条第1、4、5款的投资)集中供热
项目预计需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三)、合作方式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污泥干化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采用BOT
模式;
2、生物质发电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采用公司自主投资运营方式;
3、清洁能源集中供热项目采用由公司与其合作伙伴投资运营方式。
(四)、其他约定:
1、协议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务于2012年10月16日前完成BOT谈判并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否则,超过规定时限协议作废;
2、协议仅作双方在日后商订具体投资合作协议的原则,作为公司办理前期手
续的必要支持,项目建设内容、方式及规模等,在双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前,双方
均有权提出调整,有关条款以正式投资合同条款为准。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旨在确定荣成市政府与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
2、如协议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清洁美化荣成市的生活环境,发展循环经济,
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也有利于公司在生物质综合利用领域向前迈进一步,促进公
司更好更快发展。
3、本协议的签订、以及公司2012年10月16日前完成BOT谈判并签订特许
经营合同,预计会有前期费用产生;但对公司2012年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4、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协议为公司与荣成市政府签订的框架协议,后期还需签订具体的投资合同。
合同的签订时间、实施内容和进度仍具有不确定性。
2、协议涉及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金额以签订的正式投资合同为准,存在最
终金额与协议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3、公司拟分步投资、建设协议的各项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项目,资金来源
将以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或者其他融资方式获得。预计在项目筹建阶段会增加财务
成本,并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4、后期具体投资方案、合同等将按相关权限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城市环境综合服务系列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