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大对原创潮牌NONOO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协助浙江氮氧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氮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氮氧增资人民币1500万元,以支持自主品牌在品牌营销、渠道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保障其后续业务发展。
本次增资前,公司将收购浙江氮氧少数股东杭州旻大科创有限公司、宁波天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浙江氮氧49%股权。本次增资后,浙江氮氧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500万元人民币,增加的注册资本1500万元由公司认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具体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氮氧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AYLL30K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俞任放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品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开发;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
务;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礼仪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核查,浙江氮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浙江氮氧增资人民币1500万元。
(三)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标的公司认缴出资额与股权结构将调整为: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00%
合计 2,000 100%
本次增后,标的公司认缴出资额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3,500 100%
合计 3,500 100%
(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262,552.67 29,712,093.77
负债总额 45,473,996.35 44,568,436.22
净资产 -15,211,443.68 -14,856,342.45
项目 2023 年 1 月-3 月 2022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6,221,916.69 30,655,050.57
净利润 -1,464,669.19 -4,835,451.57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显著提高浙江氮氧的资金实力,有利于公司整体统筹自主品牌建设规划,加强对NONOO品牌运营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夯实自主品牌的品牌力、产品力,从而提升控股子公司的长期业绩表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浙江氮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总体规模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需求、消费趋势等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对浙江氮氧日常经营、资金规划的管理,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其稳健发展。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