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 A3 座 26 层。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12,724,6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560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212,619,3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5384%;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105,2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25%;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8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5,2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2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9,2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5,3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8%;反对 5,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9,2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5,20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 1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8%;反对 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92%;弃权 1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0%。
3、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9,2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5,3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8%;反对 5,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9,2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5,3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8%;反对 5,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9,2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5,3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8%;反对 5,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9,2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5,3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8%;反对 5,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9,2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5,3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8%;反对 5,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6,8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 7,7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102%;反对 7,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9,2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5,3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8%;反对 5,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9,2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5,3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8%;反对 5,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9,267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5,3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弃权 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898%;反对 5,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