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1-006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月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向《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 励 对 象 进 行 了 首 次 授 予 登 记 , 最 终 实 际 授 予 激 励 对 象 限 制 性 股 票
7,731,000.00 股,其中 5,300,000.00 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
股,其余 2,431,000.00 股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 2020 年 12 月 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哈
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23 号):公司原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410,400,000.00 元,实收资本 410,585,008.00 元(包括 202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9 日期间,公司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实收
资本 185,008.00 元,截至目前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增
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431,000.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3,016,008.00
元。
由于上述变动,《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04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3,016,008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040 万股,均为普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3,016,008 股,均为
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根据 2020 年 11 月 3 日召
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该事项。因此,本次修改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