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9-00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拟在2018年1月15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并于2018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首次披露了增持进展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的通知,其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吕强先生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763,582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3.55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增持计划已完成,现就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
2、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吕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8,6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0%;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45,94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
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吕强先生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月15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含10个交易日)的,增持期限将相应往后顺延。
6、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吕强先生于本次股份增持期间(自2018年1月15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了如下增持行为: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股)增持金额(元)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8年1月15日 集中竞价 4,866,494.00 50,590,354.22 1.19%
2018年1月16日 集中竞价 1,145,800.00 11,668,478.00 0.28%
2018年6月19日 集中竞价 459,000.00 2,732,275.25 0.11%
2018年6月21日 集中竞价 105,008.00 634,404.48 0.03%
2018年6月22日 集中竞价 62,280.00 382,077.60 0.01%
2018年6月28日 集中竞价 59,000.00 359,664.00 0.01%
2018年7月5日 集中竞价 662,500.00 3,950,847.76 0.16%
2018年7月6日 集中竞价 186,000.00 1,119,629.00 0.05%
2019年1月3日 集中竞价 661,900.00 3,294,261.50 0.16%
2019年1月7日 集中竞价 2,020,000.00 10,994,465.99 0.49%
2019年1月8日 集中竞价 250,000.00 1,376,612.76 0.06%
2019年1月9日 集中竞价 350,000.00 1,948,365.67 0.09%
2019年1月10日 集中竞价 1,935,600.00 10,984,072.37 0.47%
合计 12,763,582.00 100,035,508.60 3.11%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19年1月10日,吕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763,582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10,003.55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吕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1,411,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1%;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58,708,3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63.04%。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吕强 211,411,582.00 51.51
2 吕丽珍 20,776,500.00 5.06
3 欧阳波 13,843,800.00 3.37
4 吕懿 6,925,500.00 1.69
5 吕丽妃 5,751,000.00 1.40
合计 258,708,382.00 63.04
五、律师核查意见
律师核查后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增持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增持人和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严格履行了增持公司股份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了增持计划,且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切实配合公司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行为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吕强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