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8-03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强先生通知,吕强先生于2018年7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和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吕强先生拟在2018年1月15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
姓名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元) (股) (元) 本的比例(%)
吕强 7月6日 集中竞价 6.02 186,000 1,119,629.00 0.05
说明:上表中增持均价由增持金额(不含手续费)/增持股数计算而得,增持均价取值保留两位小数。
三、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53,304,88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61.72%。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吕强 206,008,082.00 50.20
2 吕丽珍 20,776,500.00 5.06
3 欧阳波 13,843,800.00 3.37
4 吕懿 6,925,500.00 1.69
5 吕丽妃 5,751,000.00 1.40
合计 253,304,882.00 61.72
本次增持后,吕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53,490,88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61.77%。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吕强 206,194,082.00 50.24
2 吕丽珍 20,776,500.00 5.06
3 欧阳波 13,843,800.00 3.37
4 吕懿 6,925,500.00 1.69
5 吕丽妃 5,751,000.00 1.40
合计 253,490,882.00 61.77
四、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1月15日,吕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4,866,49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9%,增持金额为50,590,354.22元。
2018年1月16日,吕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1,145,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增持金额为11,668,478元。
2018年6月19日,吕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45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增持金额为2,732,275.25元。
2018年6月21日,吕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105,00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增持金额为634,404.48元。
2018年6月22日,吕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62,28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增持金额为382,077.60元。
2018年6月28日,吕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5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为359,664.00元。
2018年7月5日,吕强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合计增持662,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为3,950,847.76元。
本次增持后,吕强先生合计增持7,546,0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4%,合计增持金额71,437,730.31元,占增持计划总额的71.44%。吕强先生后续将按照2018年1月15日发布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2、吕强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吕强先生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吕强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