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7-041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9
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前述议案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2016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18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自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第三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