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5-03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与与安徽恒康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工贸”)签订《收购框架协议书》,收购恒康工贸经营性资产。
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5〕412号评估报告,经各方确定,收购价格为1300万元。
2、本公司与恒康工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无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一) 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1. 名称:安徽恒康工贸有限公司
2.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金潼路12号
3. 法定代表人:杜小根
4. 注册资本:6,000,000.00元人民币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40322000019044
7. 发照机关:蚌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制品、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家用小
电器、玻璃制品、铜铝制品制造、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
(二) 产权持有单位股权结构
截至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单位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占比(%)
杜小根 现金 257.00 42.83
陈茂政 现金 214.00 35.67
陈丽川 现金 129.00 21.5
三、收购价格
资产评估机构以2015年5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对恒康工贸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资产情况进行评估,评估价格为22,848,470.00元。经协商确定,收购总额为1,300万元。
四、收购主体
通过新设子公司安徽省哈尔斯玻璃器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来实施本次收购。
五、资金来源
项目公司设立完成后的自有资金。
六、收购后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渠道优势明显,通过收购恒康工贸的经营性资产并对现有的高硼硅玻璃拉管生产线进行积极改造,并新增投入建设玻璃杯、玻璃保鲜盒等玻璃器皿生产线,以进一步快速做大做强玻璃器皿产业,丰富现有产品线,形成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实现公司规模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收购框架协议书;
3、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