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
“协会”)《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公开发行A
股,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不超过2,2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9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002615,该
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摇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
中网下发行股数不超过456万股,占本次最终发行总股数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
本次发行最终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海
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1年8月24日(T-7日)
至2011年8月30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现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可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
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海通证券自主推荐的、已向协会备案的20家询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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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8月30日(T-3日)12:00前在协会
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
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
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有效报价低于发行
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以申报3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海通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
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152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
须是152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56万股。
8、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
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购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0、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
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
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的投资者认购。回拨
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的不足部分,且为152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数倍。在
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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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相关回拨事宜。
1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52万股)配
号的方法,海通证券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
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3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152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456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
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456万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2、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
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3、参与网下询价的配售对象其报价具体信息将在2011年9月6日(T+2日,
周二)刊登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
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详细披露。
14、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
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数量小于456万股;
(3)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
(4)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
一致。
15、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16、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1年8月23日(T-8日,周二)登载于巨潮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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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8 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1 年 8 月 23 日(周二)
T-7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2011 年 8 月 24 日(周三)
T-6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1 年 8 月 25 日(周四)
T-5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2011 年 8 月 26 日(周五)
T-4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2011 年 8 月 29 日(周一)
T-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截止时间为 15:00)及现
2011 年 8 月 30 日(周二) 场推介(北京)
T-2 日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
2011 年 8 月 31 日(周三) 申报数量;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1 年 9 月 1 日(周四)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1 年 9 月 2 日(周五) 网下申购配号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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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2011 年 9 月 5 日(周一) 网下申购摇号抽签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T+2 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2011 年 9 月 6 日(周二)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1 年 9 月 7 日(周三)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
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
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推介的具体安排
保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