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4-05 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发出,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0:00 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公司八楼会
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名,其中董事长邹剑寒先生、董事陈淑美女士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五令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3,046.03 万元,同比下降 16.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20.32 万元,同比增长 1.16%。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320.32 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08,930.68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为了积极回报股东,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7,042,545.00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送红股 0 股(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状况,并阐述了 2024 年度工
作目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提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采用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各项事项具体内容、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年度报告出具报告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5、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8、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9、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1、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2、方正承销保荐关于奥佳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1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