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5-16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详见2015年1月13日公司刊载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草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公司对草案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现将修改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一、特别提示 第五条
修订前:
“预留部分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依据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确定。”
修订后:
“预留部分在本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照相关程序,将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予。预留部分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依据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确定。”
二、正文第七章 第三条
修订前:
“预留部分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依据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确定。”
修订后:
“预留部分在本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照相关程序,将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一年内授予。预留部分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授予价格依据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确定。”
公司同步修改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相应内容。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