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947.83 万元和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58.49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7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公司本次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3,398,692 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7.52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6,320,754.7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679,242.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出具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4ZZAA3B0076)。募集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2,646.22 34,367.92
2 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4,105.30 5,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068.73 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5,000.00
合计 145,820.25 49,367.92
三、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
民币 13,947.8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投入 自筹资金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 34,367.92 11,978.49 11,978.49
设项目
2 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000.00 57.20 57.2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1,912.14 1,912.14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0 0
合计 49,367.92 13,947.83 13,947.83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58.49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费用总额 已从募集资金中 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 扣除金额 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 (不含税)
1 保荐费 94.34 28.30 66.04
2 承销费 424.53 424.53 0
3 律师费 61.32 0 61.32
4 会计师费 47.17 0 26.41
5 材料制作费 4.72 0 4.72
合计 632.08 452.83 158.49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实施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建 11,978.49 11,978.49
设项目
2 高端幕墙玻璃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7.20 57.2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912.14 1,912.14
4 发行费用 158.49 158.49
合计 14,106.32 14,106.3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编号:XYZH/2024ZZAA3B0079)。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的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支出。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