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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玻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北玻股份: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9,798,839.84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32,132.99 元。
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116,980,807.72 元,2020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9,282,100.22 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937,1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32,800,95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用于投资企业产业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
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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