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高学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08,201,4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4.23%)的控股股东、董事长高学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74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董事长高学明先生持本公司股份 508,201,42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4.2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高学明先生
2、减持原因:投资硅巢项目资金需求,以及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股票的流动性。
3、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4、减持时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8,743,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9,371,700股。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前高学明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高学明先生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无论本人是否还在公司任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特殊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批准,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解除此项锁定。
公司自然人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无论本人是否还在公司任职,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该承诺是指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由持有公开发行前股份因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性分派所增加的股份,每年可转让不超过20%,五年后可以全部转让。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上述自然人股东买卖股份还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此期间,如公司有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权益性分派,则可转让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前高学明先生严格履行并已履行完毕了该承诺。
2、担任公司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的25%;自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前高学明先生严格履行了该承诺。
本次高学明先生计划减持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高学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高学明先生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高学明先生的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高学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