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传真、邮件等通知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 5 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各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
工作报告》。
3、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报 告 及 摘 要 具 体 内 容 已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朗姿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变更程序合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证报告、专项核查意见、独董意见具体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出具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专项说明和独董意见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依据经营业绩,按照考核评定程序,确定其年度薪酬。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领取的报
酬总额为 465.30 万元(税前),与 2019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人民币 447.49 万元,
税前)增长 3.98%。
独立董事就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独董意见详细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
务决算的议案》。
《 2020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的 具 体 内 容 已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534 号”审计报告,本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036,818.79 元,母公司净利润 142,853,925.72 元。依据《公司法》、朗姿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母公司本期净利润 142,853,925.72 元,提取盈余公积 14,285,392.57 元,
加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 313, 915,076.25 元,2020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2,483,609.40 元;
(2)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42,445,375 股为基数,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132,733,612.5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309,749,996.90 元转入下一年度;(3)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朗姿股份《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董意见详细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董意见详细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独立意见。独董意见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 司 《 2020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集团内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 21 亿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超过上述额度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需根据情况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担保的详细内容、独董意见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13、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在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以签订协议为准,授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 2021 年
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自 2021 年 4 月 23 日起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的授信文
件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有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具体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时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授信的详细内容、独董意见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独董意见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
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 次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的 详 细 内 容 、 独 董 意 见 已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