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11 东方精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4-068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股
票简称:东方精工,股票代码:002611)已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24 年 11 月 20
日、2024 年 11 月 21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和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通过自查及书面函询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生产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自查以及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灼林先生、唐灼棉先生分别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002611 东方精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唐灼林先生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份 2,500,000 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比例
约 0.21%。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股东累计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出预披露公告中载明的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灼棉先生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