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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东方精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 7 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包括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编制,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同意将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暨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集团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批通过,2024年度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事项后12个月,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银行融资金额、形式等,以公司届时与合作银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为便于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相关后续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限金额,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额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规避和管控外汇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增强财务和经营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远期锁汇等作为套期工具,在外汇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与此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取得一定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 10 亿元人民币(可折合相应美元或欧元),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
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包括雪球期权产品在内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资金的最高额度为 5 亿元人民币,在前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最高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本事项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7五年战略规划滚动修订的议案》。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和运作的合法合规,经董事会审批通过,拟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后成员如下:

    召集人:涂海川

    委员:涂海川、刘达、李克天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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