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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东方精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
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 7 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包括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研究决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暨拟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2022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限金额。委托理财业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额度。证券投资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集团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批通过,2023年度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事项后12个月,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银行融资金额、形式等,以公司届时与合作银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为便于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相关后续事项,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规避和管控外汇波动和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增强财务和经营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以期货、远期结售汇等作为套期工具,在商品期货市场及外汇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与此同时,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取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下同)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开展包括雪球产品在内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预计交易额度上限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在前述业务的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7五年战略规划的议案》。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李克天先生、刘达先生、涂海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麦志荣先生、彭晓伟先生、何卫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
司董事会决定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改选,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改选前                      改选后

                  召集人:彭晓伟              召集人:刘达

  提名委员会

                  委员:彭晓伟、唐灼林、麦志荣 委员:刘达、唐灼林、涂海川

                  召集人:麦志荣              召集人:涂海川

  审计委员会

                  委员:麦志荣、邱业致、何卫锋 委员:涂海川、邱业致、李克天

                  召集人:彭晓伟              召集人:刘达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彭晓伟、邱业致、何卫锋 委员:刘达、邱业致、李克天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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