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进一步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2-07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 2022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确定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详情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 2021 年 8 月 31 日和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5 亿元(含),不超过10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8.34 元/股的回购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 A 股社会公众股份(下文中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不低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 8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不高于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之 20%的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关于回购股份的债
权人通知公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
的公告》。
3. 2021 年 10 月~2022 年 9 月期间,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的每个月
前 3 个交易日内,以及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公司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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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及时披露了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4. 截至 2022 年 9 月 22 日收盘,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回
购股份实施完成。
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间(2021 年 9 月 23 日~2022 年 9 月 22 日)内,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6,652,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4%,最高成交价为 6.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9 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 5.51 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来源、资金金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实施时间区间等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进一步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和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保障公司已回购股份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为:
1. 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85,321,704 股,占本次回
购股份总数量的 80%。
上述股份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
2.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21,330,432 股,占本次
回购股份总数量的 20 %。
3. 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将上述已指定用途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已回购股份 21,330,432 股,按披露用途进行转让,或者在三年期限届满前,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尚存来源为本次回购股份、未被转让用于指定用途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在上述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该等已回购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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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在上述85,321,704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注销实施前 本次注销完成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2,882,533 17.56 232,882,533 18.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3,545,571 82.44 1,008,223,867 81.24
股份总数 1,326,428,104 100.00 1,241,106,400 100.00
注: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
准。
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在股份注销完成后及时披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条文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26,428,104.00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41,106,400.00
元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26,428,104 股,均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41,106,400 股,均为
第十八 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 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
条 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 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
种类的股份。 种类的股份。
四、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进一步确定回购股份的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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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符合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进一步确定回购股份的用途暨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
五、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的修改,并在随后启动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作。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