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2 年 03 月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2 年 03 月 14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 61276890_G0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冯幸致 林鸿雁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1276890_G01号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
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商誉减值
于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确认的商誉 我们针对商誉减值执行的程序包括:
账面余额为人民币432,207,416.82元,商誉减 (1) 评估集团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识别以及向
值准备为人民币125,238,269.06元。 资产组分配的商誉;
(2) 获取管理层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贵集团管理层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 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商誉减值
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评估以包含商誉的相关 进行评估所出的报告;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资产组的可收回 (3) 评估集团管理层在预测资产组可收回金
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额时所使用的重大假设及评估方法的合理性,
确定。商誉减值测试中,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 包括折现率和长期增长率等;
测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包括销售增长率、毛 (4) 评估预计未来年度的销售收入以及经营
利率及折现率等。由于商誉账面价值较大,对 业绩,并与其历史经营业绩进行比较;以及
财务报表影响重大,我们将商誉减值识别为关 (5) 检查集团于财务报表附注相关披露的充
键审计事项。 分性。
财务报表对商誉的会计政策及披露载于财务报
表附注五、19、附注五、31及附注七、19。
四、其他信息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
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
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
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
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
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
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
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幸致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鸿雁
中国 北京 2022年3月14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64,336,339.35 885,711,053.8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788,185,521.57 1,636,296,430.31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3,272,025.04 12,744,582.88
应收账款 741,135,648.09 469,635,423.58
应收款项融资 30,692,449.25 56,737,978.04
预付款项 34,177,8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