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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5

东方精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 7 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 6 人(独立董事彭晓伟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何卫锋先生参会并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包括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与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公告
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研究决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暨拟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2021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应超过上限金额。委托理财业务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证券投资额度。证券投资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事项后12个月,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银行融资金额、形式等,以公司届时与合作银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为便于办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相关后续事项,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2022五年战略规划滚动修订的议案》。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动力”或“发行人”)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分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百胜动力符合分拆上市条件,本次分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分拆所属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方案。本次分拆完成后,百胜动力股权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仍将维持对百胜动力的控制权。

    本次分拆上市后,百胜动力将继续从事舷外机、通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来,百胜动力将继续依托现有技术研发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加强研发投入,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功率及新能源舷外机产品;同时,将积极技术创新,有序开发延伸以舷外机为主线的水上动力产品,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水上动力产品供应商。本次分拆有助于百胜动力充实资本实力、增强风险防范能力,进而提升综合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建立独立的资本市场平台和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充分激发活力,助力业务不断做大做强。

    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初步拟定为:

    1、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2、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

    4、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在深交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5、发行上市时间:百胜动力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及履行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程序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百胜动力股东大会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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