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近日与青岛中骏星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基金”)之部分有限合伙人、股权投资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骏天宝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骏天宝资本”)签署了《基金认缴份额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 3,100 万元人民币购买出让方合计所持有的合计 3,100 万份股权投资基金认缴份额。同时,公司与中骏天宝资本签署《青岛中骏星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上述事项完成后,公司成为股权投资基金之有限合伙人之一,持有份额比例约为 25.66 %。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长的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长已对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
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履行披露义务,详情如下:
一、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之合作方基本情况
1. 购买股权投资基金份额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证件号码
1 蔺上 37012119……1X
2 刘春玲 51022919……86
3 朱梦兮 51010619……12
2.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骏天宝资本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骏天宝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318296905A
设立日期:2014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1号楼2001室
法定代表人:巴震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巴震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
履行备案登记程序的说明:中骏天宝资本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已取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登记编码为P1005834。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交易对手方蔺上、刘春玲和朱梦兮,以及股权投资基金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骏天宝资本与东方精工以及东方精工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中骏天宝资本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东方精工股票的情形。
东方精工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
何方式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也未在股权投资基金中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将导致可能与东方精工发生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形。
三、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 名称:青岛中骏星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 基金目标认购规模:12,080万元人民币
3.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 认缴出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之前: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单位:万元)
1 中骏天宝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 0.08%
2 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 24.84%
3 朱梦兮 有限合伙人 2,200 18.21%
4 刘春玲 有限合伙人 2,000 16.56%
5 蔺上 有限合伙人 1,800 14.90%
6 吴道滨 有限合伙人 1,000 8.28%
7 侯楠楠 有限合伙人 820 6.79%
8 刘军波 有限合伙人 700 5.79%
9 唐继涛 有限合伙人 300 2.48%
10 陈晓慧 有限合伙人 250 2.07%
合 计 ----- 12,08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中骏天宝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 0.08%
2 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 24.84%
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100 25.66%
4 朱梦兮 有限合伙人 1,200 9.94%
5 刘春玲 有限合伙人 1,000 8.28%
6 蔺上 有限合伙人 700 5.79%
7 吴道滨 有限合伙人 1,000 8.28%
8 侯楠楠 有限合伙人 820 6.79%
9 刘军波 有限合伙人 700 5.79%
10 唐继涛 有限合伙人 300 2.48%
11 陈晓慧 有限合伙人 250 2.07%
合 计 ----- 12,080 100.00%
5. 存续期限:自首次交割日起满五年之日止。
6. 对本次投资的会计核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有
关规定,在公司未对合伙企业形成控制的情况下,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审计确认意见为准。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 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
a)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b)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c) 有限合伙人有权利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
监督,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按
协议约定提请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大会会议,
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等。
2) 合伙事务的执行
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经营、投资以及其他活
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等全部事项,享有对合伙企业事务独占及
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a) 决定、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事务;
b) 主持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根据合伙企业的实际运作需要
制定合伙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度;
c) 决定合伙企业取得、持有、管理、维持和处置(包括在合伙企
业资产上设置抵押、质押)合伙企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
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等;
d) 代表合伙企业行使作为权益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
相关事项作出决定并行使表决权;
e) 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大会会议;
f) 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
所必需或适合的一切行动;
g) 其他根据《青岛中骏星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
2.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 本基金为专项基金,用于投资四川腾盾科创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