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0%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1-03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0%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
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等资金,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5 亿元(含),不超过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2 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nfo.com.cn)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1)。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上述回购股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0 年度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截至2021年4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上述回购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6,850,2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80%,最高成交价为 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8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7.76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将持续推进回购股份,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10%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