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1-01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90 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回购价格为 1 元/股。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
办理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545,126,957 股变更为 1,544,226,957 股。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并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0 万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 2021 年 2月 24 日办理
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2、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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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登记工作,向 40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2,2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6、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
生异动的处理” 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鉴于有 2 名原股权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
件,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对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2 名原股权激励对象于2020年 3月 27日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 90 万股,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 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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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
(三)回购价格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原则”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
项的,回购价格无需进行调整,因此回购价格为 1.00 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 2 名原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 90 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026 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已于 2021 年 2月 24 日办理
完成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从 1,545,126,957 股变更为 1,544,226,957 股。
四、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0,496,130 15.56% 3,340,000 243,836,130 15.79%
其中:高管锁定股 217,896,130 14.10% 0 217,896,130 14.11%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600,000 1.46% 3,340,000 25,940,000 1.68%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4,630,827 84.44% -4,240,000 1,300,390,827 84.21%
股份总数 1,545,126,957 100.00% -900,000 1,544,226,957 100.00%
注:1、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2、上表中变动情况除反映本次回购注销完成造成的变动影响外,还包括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造成的变动影响,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