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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7

东方精工:关于拟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0-08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基于公司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经过广泛了解、征询并充分考虑、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承办公司 2020 年度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不再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立信会计师进行了事先沟通。

    2020 年上半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四十五次会议、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彼时的实际情况,公司股
东大会做出续聘立信会计师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定,详见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拟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然而截至目前,公司未与立信会计师签署任何有关 2020 年度年报审计的相关服务协议或业务约定,公司2020 年审计机构的聘任工作实质上尚未完成,因此公司仍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履行法定审批程序,聘任安永华明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 19 家分
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能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而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拥有从业人员 7974 人,其中合伙人 162
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19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467人,其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000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详见(四)执业信息中内容。

    (三)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43.7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06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53 亿元。2018 年度审计客户逾 10420 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客户共计 74 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有涉及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为冯幸致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黄寅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鸿雁先生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以上人员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幸致女士,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2003
年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 17 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制造业、高科技、房地产和生物医药等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鸿雁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2009 年开始
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 11 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机械制造、信息科技、交通规划和能源等行业的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寅先生, 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 1997 年开始在事务所
专职执业,有逾 23 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机械制造、汽车、生物医药、房地产、教育和能源等行业的上市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五)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收到中国证监
会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由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 号警示函,以及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36 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幸致和林鸿雁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六)关于审计收费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结合公
司所处行业、整体业务规模、财务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基于审计服务投入的资源、需投入的专业技术能力、工作质量和项目组成员情况等因素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鉴于《公司章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为兼顾工作效率和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安永华明确定审计费用情况,以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审计收费金额,并按规定在公司 2020 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安永华明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安永华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就公司向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拟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
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永华明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以 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请安永华明担任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进而有利于 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对于本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安永华明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需 求。

    (2)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和
 未来发展的需要,理由合理、充分,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3)本次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 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推荐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拟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安永华明确定审计费用情况,以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审计收费金额。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聘任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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