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11 东方精工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4%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码:2020-08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4%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 6 月 24 日
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已依法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金融机构借款等资金,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2020 年度回购股份”)。2020 年度回购股份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
于 5 亿元(含),不超过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42 元/股。2020
年度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innfo.com.cn)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61)。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披露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0 年度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现将 2020 年度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2020 年 9 月 30 日)收盘,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回购股
份,累计回购股份 61,518,0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
日(2020 年 10 月 12 日)收盘,累计回购股份 62,519,2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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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回购实施期间最高成交价为 5.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7 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约为 3.03 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0 年度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将持续推进 2020 年度回购股
份,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