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611 东方精工 2019 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0-00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 盈利:150,000 万元~200,000 万元 亏损:387,599.52 万元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与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莱德”)之五家原股东和普莱德签署的《协议书》之约定,实施完成了对业 绩补偿纠纷之“一揽子解决方案”项下相关的交割工作。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公司在报告期内确认了在《协议书》项下普莱德股东履行业绩补偿责任、 公司出售普莱德100%股权等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损益的影响。
公司在2019年12月7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中,对“业绩补偿实施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的影响”说明如下:
“计算业绩补偿实施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的影响时,根据相关准则规定,公
002611 东方精工 2019 年度业绩预告
司应当以“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时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实际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计算得出的金额,确认业绩补偿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影响。鉴于二级市场股价波动较大,公司暂按前次收购时发行股之发行价(9.2元/股)除权除息后的价格(5.71元/股)测算出的金额16.67亿元确认业绩补偿的实施对2019年度业绩的影响。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一揽子解决方案之《协议书》已生效、公司已经开始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工作,但尚未办理完毕,则确认业绩补偿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影响则应采用公司股票(002611S.Z.)在2019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为基础计算的数据。业绩补偿实施对2019年度业绩的影响金额,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相关数据为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协议书》已正式生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工作的申请材料。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工作最终办理完成时间为2020年1月初。截止2019年12月31日收盘,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4.25元/股。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业绩补偿实施对公司2019年度业绩的影响金额约为12.5亿元。
该部分影响金额将全部计入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最终数据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相关数据为准。
2. 2019年度,公司“高端智能装备”业务板块受益于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的
提升和国际市场需求增长的趋势,延续了自2018年以来的增长势头,营收和利润均实现稳健增长。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19年度“高端智能装备”业务板块贡献的经营性利润预计为2亿元~3亿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准。公司特别提示广大投资者:请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