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精工”、)拟出售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德”)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现就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18 年 11 月,公司子公司普莱德(即标的公司)出资 150 万投资北京
北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北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的股权。
2、2018 年 12 月,公司缴纳佛山赢联数码印刷设备有限公司的第二期投资
款人民币 700 万元,公司持有佛山赢联数码印刷设备有限公司 50%的股权。
3、2018 年 11 月,公司与捷电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买卖协议》,以人民币
3,584 万元购买捷电有限公司持有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的股份,
并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完成交割,公司通过境内全资子公司苏州顺益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65%的股份,公司直接持有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35%的股份,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2019 年 5 月,公司子公司 Fosber 集团完成了对瓦楞辊供应商 Tiruna Grupo
Industrial S.L.(以下简称 Tiruna 公司)之 70%股权的收购,交易金额约为 1,610
万欧元。Tiruna 公司是一家历史悠久的、专业为瓦楞设备行业提供瓦楞辊、压力辊等关键核心部件的企业,在欧洲和美国设有生产基地,是全球第二大瓦楞辊供应商。Tiruna 公司与 Fosber 集团有着数十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该次收购,Fosber 集团进一步加强与 Tiruna 公司的合作关系,使得其瓦楞纸板生产线业务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得到坚实保障,并使得公司在“智能包装设备”产业链内布局得到进一步完善。
除上述外,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