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8-07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账户。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修订)》等有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由于有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不得实施回购股份,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尚未进行回购操作。
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